“20%个税”算是新“国五条”的六点细则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。交易环节征税方式的改变,确实是一剂猛药,可以迅速给市场降温,然而,长远看来,保有环节征税才是多方共赢的长效政策。
虽然这轮连续的调控时间持续了两年半,已经取得了成效,但房价与刚性需求的支付能力还有很大差距。而且,从去年来看,不少城市房价重新出现了反弹,意味着调控依然任重而道远。此前,关于房产税试点是否扩大范围存在一定争议。新“国五条”提出,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。未来可在试点城市适当增加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和力度,同时扩大试点地区的范围,争取尽快推出房产税,有效遏制过度投机行为。这使得房产税扩大试点有了一个清晰的预期。
目前在调控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限购、限贷,行政色彩浓厚,且由地方政府掌握着执行力度,今年很有可能会有一波投资潮,所需的启动资金巨大,部分地方政府会有放松调控的原动力。这从过去两年频频有地方试探中央政策底线的举动中可见一斑。我国于2011年在重庆和上海两地试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,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经验,但是征税范围仍然狭窄,税率较低,上海只对增量部分征收,重庆虽然同时对存量和增量征收,但是力度不够,在遏制投资、投机方面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。因此,未来应继续探索房产税等抑制不合理需求的市场化措施。
房产税收入开始可能只是涓涓细流,但是成长性可以预期,将为地方财政提供可以预期的、稳定的收入来源。而作为市场化手段储备,房产税在调控覆盖面以及效果持久力上,要优于行政色彩浓厚的限购、限贷,同时能够大大降低调控的行政成本。从政策预期来讲,限购、限贷等政策对市场主体的预期影响越来越小,未来应当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,让市场信息更加透明,让市场因素在抑制投资、投机中发挥主力作用。
平衡地方的财权与事权,是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。一方面房地产市场调整使得土地财政难以为继,另一方面社保、“三农”等大量的财政支出已成为地方政府的刚性支出。在许多发达国家,房产税是构成基层政府财力的主要税种。要破解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矛盾,房产税试点改革扩围已是大势所趋。新“国五条”细则再度对房产税改革试点作出部署,预示着这一涉及收入分配、财税体制改革、房地产调控等多个经济层面的改革步伐将加快,而调控部门将会对此作出一定的顶层设计,从而使得我国的房地产调控体系逐渐完善。